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激光護目鏡
激光的安全等級一般分為4 級:
● ClassⅠ:低輸出可視激光,功率小于0.4mW時,基本不會對眼睛產生傷害,可以保證設計上的安全,不必做防護措施。
● ClassⅡ:低輸出的激光,功率0.4mW~1mW,通常在1mW下的激光,如果照射到眼睛,會導致暈眩、無法思考。不要直接用眼睛觀察光束,更要避免用望遠設備、顯微設備觀察ClassⅡ的激光。該級產品需要附加警告標記,進行安全測試。
● ClassⅢ:分為ⅢA和ⅢB級。ClassⅢA為功率1~5mW的可見連續(xù)激光。同ClassⅡ的激光一樣,不要用眼睛觀察Ⅲ*的光束。對于對強光有正常躲避反應的人來說,Ⅲ*激光不會對裸眼造成傷害,但經過透鏡等聚光儀器后,就可能會傷害人眼。ClassⅢB級為5~500mW的連續(xù)激光,如果裸眼直視就會造成傷害,應嚴格避免。
● ClassⅣ:Ⅳ級為高輸出連續(xù)激光,功率大于500mW,有火災的危險,擴散反射也有危險,不但對眼睛會造成傷害,而且可能傷害皮膚,甚至引起火災,對該類產品需要進行嚴格的管理及控制。
在可預見的條件下,佩戴具有針對性防護的激光護目鏡,可以降低激光對眼睛的危害,但注意:激光護目鏡只是減少損害的概率,并不等于“”安全,即便是在佩戴激光護目鏡的情況下,也要盡量避免直視激光。因為Class Ⅱ以上,尤其是Class Ⅲ以上的激光能量高度集中,對眼睛的危害作用很大,甚至有致盲的危險,所以激光作業(yè)人員必須佩戴激光防護鏡。激光護目鏡鏡片材料通常是由干涉濾光片或濾色玻璃構成。
激光護目鏡的一個重要指標是防護波長的光密度(OD) 值:OD=式中,T 為透過率。通常OD 值較高時,可見光透過率會受影響,所以應選擇合適的激光護目鏡,并盡量避免長時間佩戴激光護目鏡,緩解視疲勞,保護眼睛健康。